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发商在楼盘竣工验收前,必须对楼盘的每套住房进行分户验收,并对每套住房都出具“合格证”——结论为合格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这是记者从市建委昨日正式下发的《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中获悉的,此《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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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专门验收。据悉,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市建委质安处处长王建新表示,出台住宅分户验收的规定,就是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
《规定》要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性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这主要包括: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等相关内容。其中,住房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
据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将加强对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随机抽取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并在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对部分验收项目进行抽查。根据《规定》,商品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