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路东一段新东方小区
昨日出现两拨物管都按“协议”争着值勤的现象
保安分别身着一白一灰两种颜色制服,分别佩戴着金房物业和新城物业字样的胸牌,站在一环路东一段建设路56号的新东方小区内。“你看嘛,我们都不晓得好久换的保安,今天新的保安都来上班了!”昨日中午,小区业主毕大爷拉着记者指着保安说。
今年7月底,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提出与金房物业解除合同,但有业主反对,于是双方草拟了临时代管协议。可在昨日,业委会却拿出了与新城物业签好的合同。为此两家物管公司都派出了保安值勤。有小区业主称对业委会的举动并不知情,还提出置疑。
○业主问
业委会换物管我咋不晓得?
昨日中午,新东方小区大门被一些业主围住议论纷纷。“我们是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该是为我们服务的,咋可能不经过我们同意,就随意更换物管公司呢?”业主周师傅说。在小区外墙上,贴出了一份公告,上面列举了业主对业委会的几条意见。“业委会应该给我们一个交待!要不然就废除业委会!”小区业主李小姐表示。有业主表示,这次换物管,业委会既没有公示,也没有组织业主进行相关投票。
中午时分,一些业主试图寻找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当面问清楚,但是“新的物管公司过来后,业委会成员电话都关机了”。
○物管争
旧物管:业委会不解释,我们不撤
据了解,新东方小区在2003年聘请成都金房物管公司来管理小区,今年7月底,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以合同到期为由,提出解除物管合同。
“本来7月31日我们都做好了要撤出小区的准备,是他们业委会主动找到我们,要续签两个月协议,哪晓得他们又变卦了!”金房物管现场负责人牟朝刚说。当初,由于小区业主不同意更换物管,业委会重新作出了决定,要求金房物管公司进行内部整改,并草拟了两个月的临时代管协议。昨日本是原定双方签订协议的日子,业主委员会却拿出了与成都市新城物业公司签好的合同。“很多小区业主挽留我们,我们在没有得到业委会解释以前不会离开,金房还要负责小区的安全!”牟朝刚说。
新物管:撤就要赔偿,我们不撤
与此同时,刚刚上任的成都新城物业公司自觉委屈。“看嘛,这是我们和小区业委会签署的半年代管协议,都是白纸黑字、法律生效的,我们不清楚他们的内部矛盾,但是我们现在无法撤出,否则是会赔偿的!”新城物业的负责人徐志林手中同样持有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的协议。徐志林表示,他们非常有信心给新东方小区带来崭新的面貌。目前,他们已经在对小区监控、消防、停车等进行全面整改。
○有效吗?
社区:新业委会产生有效
离开小区,记者来到新东方小区所在的新兴社区,对于发生两家物管同时入驻一个小区一事,社区的马主任表示,他们事先已经得到业委会将与金房物管方续签的消息,可以肯定新东方小区的新一届业委会的确是经过小区业主投票公选出来的,其产生是合法有效的。
律师:换物管要2/3以上业主同意
记者咨询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的李钢律师,他表示,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11条规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大会的职责,而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没有权利代替业主做任何决定。其中12条还规定,业主大会做出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